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疗效快、疗程短、有效治疗年龄的扩大、愈后稳定性高、依从性好、无任何副作用。
QUICK CURATIVE EFFECT, SHORT COURSE OF TAEATMENT, THE EXPANSION OF EFFECTIVE TAEATMENT, NO SIDE EFFECT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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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是用一般临床检查法证明眼部无明显病变,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.9,且不能用镜片矫正者均列为弱视。弱视的发生机制十分复杂,大多数都是由于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受到阻碍而形成的。
儿童弱视是一种常见而且非常严重的儿童眼病,约有3%的学龄前及学龄儿童患弱视,也就是说在我国3亿多儿童中,大约有1000多万弱视儿童,可见弱视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儿童健康问题。
从表面看,以下五种均是弱视,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。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患者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,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、发展过程,所以预后较好。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,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,造成弱视,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,且预后也差。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。所以由于眼病而遮盖婴幼儿眼睛时应特别慎重,以免形成剥夺性弱视(尤其6月以内的患儿)。
综上所述,先天性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;屈光不正性、斜视性、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较好。关键在于早期发现,及时和正确治疗,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,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当大。
发生在单眼,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,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。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,是继发的、功能的,因而是可逆的,预后是好的。
一眼或两眼有屈光不正,两眼屈光度差值大于2.5D(250度)以上,致使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,融合困难(视物重影),此时视中枢通过抑制屈光不正较重(视力低下)的眼视觉,以改善和消除视觉重影,久之被抑制的眼就会形成弱视。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,因而可逆的。
在婴儿出生时,由于视网膜、黄斑、视路出血和眼球震颤而引起的弱视为先天性弱视,这种弱视预后差。
在婴幼儿期,由于角膜浑浊、上睑下垂、先天性白内障,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,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,产生功能性障碍发生弱视。
多为双眼性,发生在高度远视、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,视觉系统未能得到清晰的视觉影像刺激,发育障碍成为弱视。这种弱视10岁以前治疗效果比较好。
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者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,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,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。专家们认为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,因为单纯近视的儿童,看远模糊,看近清楚,视觉细胞和神经还能受到外界物象的刺激而不会衰退,而弱视则不同,由于视觉细胞和神经长期受不到外界物象的准确刺激而衰退,远视力低于0.8,如果不及时防治,视力便会永久低下,成为单眼视觉,长此以往,必然会加重健眼的负担,健眼的视力也会逐渐衰退。因此弱视眼对患者来说,将一辈子影响生活、学习和工作,在他们眼里,立体视觉模糊,因而不能准确地判断物体的方位和远近,今后不能从事驾驶测绘等精细工作。 对于弱视,即使配戴眼镜,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程度,视觉的大部分仍然是黑暗的,因此医学上将弱视定义为“视力残障”,如果不能及时、有效治疗,则会造成终身“视力残障”甚至完全失明。
而弱视对于儿童身心的危害,更不容忽视。因为视力低、注意力难以集中,不仅诱发多动症,而且必然影响到孩子学习成绩。外斜视、内斜视(对眼)、视力处于半盲状态,孩子小小心灵,必然遭受极大的摧残,这种伤害使孩子变得孤僻、自闭、自卑,祸及孩子一生。 弱视是一种眼科疾病,如果不及时治疗,不仅能导致视力永久性低下,还会引起斜视、影响容貌的美观,更重要的是弱视的孩子双眼没有完善的视觉功能,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,如下楼梯时没有深度感,看显微镜时没有立体感等。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,许多工种和职业都需要敏锐的立体视觉,因此弱视的孩子会直接影响以后的高考升学及职业选择。
专家普遍认为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,因为近视在科学矫正后视力即可达到正常。而弱视则不同,如不及时治疗,患眼的视力将会永久低下。因此早期发现、早期进行儿童弱视治疗是关键。弱视不仅要治,而且要及时治。从视觉发育来讲,儿童12岁以前是视觉发育的可塑期,12岁以后再治疗弱视则视力恢复的机会便很小了。3岁是儿童弱视治疗的关键期,3~8岁为治疗的敏感期。总之,儿童弱视治疗越早越好。。